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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解读

在香港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但由于香港与内地实行法律的差别,因此不少客户对注册香港分公司和子公司仍有不少误区,
天就为大家深入解析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关键区别,助您在香港顺利开办企业。

我们先来简单认识一下香港分公司与香港子公司: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下设的分支机构,可以开展业务,但无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的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其实仅为总公司的一个分支。

子公司指由一家公司控制或拥有的另一家公司。公司有自主法人资格,可以自主承担法律责任。
拥有自己的股东、注册资本和法人代表。

主要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 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 受控制的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
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 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
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
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注册全资子公司的优势
采用全资子公司的形式进入市场主要有两个优点:
第一:
管理者可以完全控制子公司在目标市场上的日常经营活动,并确保有价值的技术、工艺和其他一些无形资产都留在子公司。
这种完全控制的方式同时还可以减少其他竞争者获取公司竞争优势的机会,尤其是在公司以技术作为其竞争优势的情况下,
这一点显得特别重要。另外,管理者对子公司的产出和价格也可以保持完全控制。与许可和特许经营方式有所不同,子公司创造的所有利润也必须上交给母公司。
第二:
如果公司想协调旗下所有子公司的活动,全资子公司将是一种非常好的进入模式。公司可以从全球战略的角度出发,
把每个国别/地区市场视作相互联系的全球市场的一部分。
因此,拥有对全资子公司的完全控制权对于追求全球战略的公司管理者来说更具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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