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及政策

演员孙红雷诉游戏公司声音侵权案一审宣判结果



之前,双乾知识产权顾问有介绍声音侵权诉讼首案等待判决,2023年10月13日,
记者从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成都互联网法庭)获悉,今日,
成都互联网法庭对其审理的全国首例影视剧台词声音权纠纷案进行宣判。


该案因二被告游戏公司分别在其运营上架的网络游戏中使用原告演员孙红雷影视剧声音片段而起。
原告诉称,二被告未经其授权,以营利为目的开发并设计案涉游戏,客观上构成对其声音权益的侵害,
并且此款游戏中使用原告的人格元素塑造坏人形象,同时侵害了原告的一般人格权,
遂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成都互联网法庭)经审理认为,二被告未经孙红雷本人同意,
也未取得孙红雷许可使用的影视作品著作权人授权同意,在开发、制作、运营的游戏中使用其声音,
构成声音权益侵权,但不构成一般人格权侵权,因此一审判决二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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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瓜多少钱一斤”、“这瓜皮是金子做的还是这瓜粒子是金子做的”、“你这瓜保熟吗”……
这段台词来自2003年的时候播出的剧情犯罪电视剧《征服》,在剧中,演员孙红雷饰演一名叫刘华强的角色,
在一个场景中,购买西瓜的过程中,刘华强与小贩产生争执,小贩和同伙想要教训刘华强,
但最终却被刘华强教训。这段电视剧场景在网上成为了一个经典桥段,
“你这瓜保熟吗”等台词也成为网上的一个热梗,被很多网友引用。
 
在这款《西瓜摊主大战买瓜人》的游戏中,玩家扮演西瓜摊摊主,买瓜人的小弟会对西瓜摊进行攻击,
玩家则用技能来抵挡,这样一直循环,直到西瓜摊血量被打完。
 
因认为网络游戏使用了其参演电视剧经典桥段中的台词声音,侵犯了自己的声音权,
孙红雷将游戏开发商和供应商起诉到法院。
 
孙红雷一方认为,二被告未经其授权,以营利为目的开发并设计案涉游戏,
客观上构成对其声音权益的侵害,并且此款游戏中使用原告的人格元素塑造坏人形象,
同时侵害了原告的一般人格权,遂请求判令两家公司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45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此前的庭审中,孙红雷一方认为,被告方在游戏背景介绍中,通过剪辑拼接等手段,
将原告在影视剧中的桥段用作视频的配音,以玩梗的方式制作软件,供玩家消遣,
在游戏开始前的背景介绍视频中,从原告的声音、游戏设定场景与影视剧的片段相似特征等,
可以让公众产生游戏中原告的声音来源于影视剧场景。另外,游戏中设定了并非属于原告的人设,
在游戏中,原告被塑造成打架寻衅滋事的坏人,最后被定义为是拿刀砍人的黑社会大哥形象,
该角色被定义为无良生事的买瓜人,这构成对原告人格权的侵犯。从公共利益和未成年人保护来看,
游戏具有暴力倾向,游戏内容输出戾气文化,有违公序良俗。
 
被告方则表示,孙红雷一方主张的声音和音频很短并没有识别性,即便有识别性,指向的也是影视剧中《征服》中的角色
,而不是孙红雷。此外,从被告的主观意愿和游戏的实际情况、客观效果等来看,
游戏中设定的情节是电视剧《征服》的情节,玩的是电视剧的梗,而不是孙红雷的的梗。
因此不构成对孙红雷的侵权。孙红雷是公众人物,应该具有较高容忍度。
 
成都互联网法庭经审理认为,自然人的声音和肖像作为标表自然人的人格标志,具有人格权属性。
二被告未经孙红雷本人同意,也未取得孙红雷许可使用的影视作品著作权人授权同意,在开发、制作、
运营的游戏中使用其声音,构成声音权益侵权。但游戏中人物形象设计来源于影视作品角色设定,
在游戏制作中未明显偏离原剧设定。在客观表现上案涉游戏角色指向的是影视剧人物,
一般公众的理性认知并未将反派形象的游戏角色识别为孙红雷本人的社会认识和评价,
基于识别指向关系的中断,不构成一般人格权侵权。

 
最终,法院判决二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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